这种建立竞争的愿望正是秩序自由主义者的愿望,它是指导1945年后联邦德国经济政策和随后欧洲建设的理论核心。福柯引用了这一思潮最杰出的代表之一威廉·罗普克(WilhelmRopke)的话,后者在20世纪30年代写道:“市场自由需要积极且极其警惕的政策。”①莉娜·汗和反垄断嬉皮士以竞争的内在美德为名,主张国家积极干预以保护竞争,这是在步秩序自由主义者的后尘。
归根结底,尽管嬉皮士反垄断与芝加哥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做法有所不同,但这两种思潮对私人企业和市场协调的优点抱有同样的信心。它们的分歧在于对利用信息技术所产生的经济过程质量的分析。
不过,反垄断嬉皮士也有可取之处,他们指出了一种威胁,这种威胁源于数字平台指数级增长造成的经济和政治力量的巨大积累。危险就在那里,大型网络公司已成为坚不可摧的堡垒,能够击退竞争对手的进攻,收购或压制初创企业,影响政治议程和公共辩论的条件。但反垄断嬉皮士的问题是回避了这种力量的来源,也就是与集中相关的效率增益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人们不禁要问,垄断的动力是否足以适应正在发生的经济进程的类型。芝加哥学派的继承者们热衷于指出,大量证据表明,集中度的提高是规模经济技术变革和生产率相应提高的结果。①换句话说,重新引入竞争,例如拆散谷歌或亚马逊,将导致它们提供服务的力量下降。由于只关注企业的市场力量问题,反垄断嬉皮士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利用信息技术的经济过程质量发生了改变。
技术封建主义
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8 -1979, EHESS/Gallimard/Seuil, Paris, 2004, p.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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