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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内涵与路径 · 第 169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68 · 第四章数字生产关系

书名
数字经济:内涵与路径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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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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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从 0 开始)
章节
第四章数字生产关系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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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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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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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盟:加强数据立法顶层设计

欧盟委员会希望通过政策和法律手段促进数据流通,解决数据市场分裂问题,将27个成员国打造成统一的数字交易流通市场;同时,通过发挥数据的规模优势建立起单一数字市场,摆脱美国“数据霸权”,回收欧盟自身“数据主权”,以繁荣欧盟数字经济。

首先,建立数据流通法律基础。2018年5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在欧盟正式生效,其特别注重“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自由流通”之间的平衡。这种标杆性的立法理念对中国、美国等全球各国的后续数据立法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但由于GDPR的条款较为苛刻,该法案推出后,欧盟科技企业筹集到的风险投资大幅减少,每笔交易的平均融资规模比推行前的12个月减少了33%。

其次,积极推动数据开放共享。2018年,欧盟提出构建专有领域数字空间战略,涉及制造业、环保、交通、医疗、财政、能源、农业、公共服务和教育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以此推动公共部门数据开放共享、科研数据共享、私营企业数据分享。

最后,完善数据市场顶层设计。欧盟基于GDPR发布了《欧盟数据战略》,提出在保证个人和非个人数据(包括敏感的业务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有“数据利他主义”意愿的个人可以更方便地将产生的数据用于公共平台建设,打造欧洲公共数据空间。2020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两项新法案——《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旨在弥补监管漏洞,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解决垄断以及数据主权的问题。《数字服务法》法案为大型在线平台提供了关于监督、问责以及透明度的监管框架。《数字市场法》法案旨在促进数字市场的创新和竞争,解决数字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问题。

(3)德国:打造“数据空间”的可信流通体系

德国提供了一种“实践先行”的思路,通过建设行业内安全可信的数据交换途径,排除企业对数据交换不安全性的种种担忧,实现各行业企业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打造相对完整的数据流通共享生态。德国的“数据空间”是一个基于标准化通信接口并用于确保数据共享安全的虚拟架构,其关键特征是有明确的数据权属逻辑。它允许用户决定谁拥有访问他们专有数据的权力,从而实现对其数据的持续监控。目前,德国数据空间已经得到包括中国、日本、美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超过118家企业和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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