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建立可交易数据的可追溯系统。数据的管辖权、交易权、所有权、使用权、财产分配权,都需要对数据有全息的可追溯过程,并且保证是不可更改的,区块链在这方面的应用前景广阔。
二是要建立数据价值分类体系。这方面目前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相当落后的。例如,有的数据天然就是资产,有的数据需要加工才有价值;有的数据价值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有的数据价值存在显而易见的时效性。这就需要有一套对数据进行分类的操作标准和评估体系,以便数据的后续利用。条件成熟时,要抓紧研究出台数据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是在这个基础上,培育可信市场主体。以后参与数据领域加工交易的市场主体都应该像金融机构那样,是持牌的、有资质的。只有持牌机构才能对政府数据、商业数据、互联网数据、金融数据等进行系统的采集、清洗、建模、分析、确权等,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建立数据产业持牌体系,确保全国和地方的数据资产安全交易、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是要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社会经济系统运行中的各种数据每时每刻都在产生,理论上是按照指数方式增长的。面对日益增加的海量数据,如何让数据再产生更加有价值的数据,离不开人工智能技术的持续进步和不断迭代。实际上,人工智能近些年的巨大进步就是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反过来它也必将对数据的加工和利用模式带来新的革命。没有人工智能,存储、通信、算力再强,也无法应对爆炸式增长的数据,更无法让数据真正产生持续性价值。
4.采用新技术、新机制,打造数据交易平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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