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on and Curnow,1979)。
渐渐地,我们都被各式各样的网络联系起来了,而互联网自身也扩张了覆盖的范围,并增强了其运载能力(Urry,2000)。在商场和餐馆里的电子销售终端、跨越大陆的访问记录、与同事发电子邮件或者在互联网上交换信息,网络的运用无处不在。我们可能没有亲身经历过上述“赛博空间”(cyberspace),但信息网圈仍然在国际银行、政府间的机构和公司联盟之中忙碌运行。
在此关注的流行观点就是电子高速公路引发重新强调信息流通(on the flows of information)的重要性(Castells,1996),其中之一便是信息流通彻底修正了时空关系。在“网络社会”里,时间和距离的限制都从根本上解除了,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得心应手地处理他们的事务。学术研究者查阅资料时,不再需要从大学走到美国国会图书馆,因为学者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借助网络完成查询;企业要了解它在远东地区的出口情况时,不再需要定期遣派经理飞行千山万水,处理商务差事,因为电脑信息的交流,公司可以进行系统的远程监督。这种种迹象预示着社会的主要秩序将要发生变化(Mulagn,1991),甚至充分标志着一个革命性的变革。
无人可以否认信息网络是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人造卫星让地球内的即时通讯成为可能;无论是牛津还是洛杉矶,东京还是巴黎,都可以随时访问数据库;传真机和联网的电脑是现代商业常规设备的一部分。现在的新闻覆盖几乎是及时的,利用手提电脑和人造卫星、视频手机即使是在最荒芜的地区也能实现现场转播。个人不需要与他人共处,也可以完成实时交流(Wellman,2001;http://www.chass,utoronto.ca/~wellman)。但是我们还是会质疑为什么网络的存在会让分析家将社会分类为信息社会?思索至此,疑云顿生,信息社会的定义并不严谨。例如,在定义上什么网络可以称为网络?是两个人互相对话的时候,以电话或者电脑系统为媒介,通过数据包交换传输了大量的信息便可称为网络呢?还是当办公室区域内以网线连通,或者当家里的电脑终端可以与当地银行和商场连通时,便可称为网络了?究竟什么构成了网络?这个严肃而棘手的问题,不仅提出了怎么区分不同级别的网络的问题,而且也涉及了如何证明我们已经到达了“网络/信息社会”?言下之意就是究竟什么是“网络/信息社会”?什么不是“网络/信息社会”?区别两者的关键指标又是什么呢?
第二章 什么是信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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