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系统,此例中的几何或逻辑,变得越来越基于规则。在技术系统的语境下,是物—技术物,以及后来的数码物—在加强规则。某些系统往往会造成意义短路,使得与技术物的接触变得肤浅(例如,简单地按下按钮来启动和停止引擎,在装配线上重复相同的动作)。为了恢复知识的基础,知识不能用纯粹抽象的形式来构想,例如用独立的符号来表示,而必须建立在人类的“运动知觉”中,即生命体的运动。我们的情况亦是如此:数码物不会抹去经验,但它们确实会修改含义,问题并不是什么被修改,什么没有被修改,而是我们能否创造一种新的参与条件,从而重新激活抽象知识?如果胡塞尔的任务是通过他的现象学方法展开具体和抽象的知识,那么它也会使我们在数码物的研究以及在转导逻辑的概念化上受益良多。
意向行为与先验逻辑
我们如何在保持先验的同时找到本质知识的基础?胡塞尔在他的《笛卡尔式的沉思》中退回到笛卡尔对自我的表述。对笛卡尔而言,自我是确定性的基础,并从“我思故我在”这一表述开始。这与胡塞尔所说的现象学悬置—通过悬置所有假设与观念化将世界置于括号中—相对应。悬置将人从他对世界的朴素态度中脱离,并将他置于一个使他能够重新构造世界,继而建构真理的位置。现在,自我所经历的并不是我们在世界上所处理的“真实客体”,而是一种意识流,它必须通过自我的意向行为,即思维活动(cogitationes),来具体化或客观化。因此,意识流就是我思表露的,“对纯粹的经验资料的诚实描述”。[54]在笛卡尔的思想中,胡塞尔也将意向性概念确定为自我的行为:
第五章 逻辑与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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