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我希望表达得格外清楚。我并不认为羞耻的内容是由社会的信息结构所造成的。羞耻的根源不在于此,它存在于历史的深处,在于一个民族的恐惧,但这远不是本书的范围和目的所能涵盖的。然而,我要宣称,在一个不能保存秘密的社会里,羞耻不能作为社会控制和角色分辨的手段,因而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假如人们生活在一个社会里,有法律要求人们在公共沙滩上裸体,那么暴露身体的某些部位的羞耻感很快会消失殆尽。因为衣服是保密的一种手段,如果我们把保密的手段剥夺了,那么我们也被剥夺了秘密。类似地,当维护乱伦、暴力、同性恋、精神病这些秘密的手段消失了,当这些秘密的细节变成公共话语的内容,可供在公共领域里的每一个人检查,那么对这些问题的羞耻感也会随之消失。曾经是可耻的事情现在变成了 个“社会问题或“政治问题”或“心理现象”。但在这个过程中暗和难以捉摸的性质,同时也会失去一些道德力量。
如果说这样的局面必定而且绝对意味着文化的堕落——“道德多数组织”(theMoralMajority) 的代表人物正是这么主张的 ——那么我认为这种说法过于简单化。我们应该记住,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禁忌,在一种文化中被认为可耻的,在另一种文化中则不以为然。我们完全有理由希望,可耻的行为通过媒体公开揭露,然后使之合理化,从而转化为“社会问题”或者“另一种生活方式”。这在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子中,恰好代表着社会向人性化的感受又迈进了一步。当然,主张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把死亡、精神病和同性恋当作阴暗和神秘的秘密,这是没有多少道理的。要求成人只能在很局限的情况下讨论这些话题,更没有道理。但是,把这些话题公之于众,完全没有约束,便构成了危险,特别是对儿童的未来造成问题。人们必须勇敢地面对这样的现实。因为,如果成人没有阴暗和捉摸不定的谜需要瞒住儿童,然后以他们认为必须的、安全的和合适的方式向他们揭示,那么成人和儿童之间的界线一定变得很危险地淡薄。换句话说,这是浮士德把灵魂出卖给恶魔式的交易。可悲的是,在如今的政体中,唯一抓住了这个要害的、较有影响的群体是以“道德多数组织”著称的无知的运动。正是通过他们的呼吁,这样一个问题被提了出来:坦率和真诚的代价究竟是什么?
第六章 一览无余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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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well声称该组织已完成原定使命并解散了这个组织。——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