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会成为这些活动的受害者。与儿童对社会秩序的侵犯相类似的,是成人对儿童的侵犯。根据美国全国受虐待儿童中心(TheNationalCenter on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的统计,1979年上报的虐待儿童案有711142件。假定有相当数量的虐待儿童案是不上报的,那么,我们可以猜想,那一年有远不止200万起儿童受虐案。这样的情况除了说明儿童的特殊地位、形象和神秘光环受到巨大的削弱外,还能说明什么呢?如果说儿童遭虐待是因为他们小,这只解释了问题的一半。另一半是,他们受虐待是因为他们不被看作儿童。当儿童被看作尚未自我实现的、脆弱的、并不具备完全的智力和情感控制的人时,正常的成人不会在冲突发生时痛打他们。除非假定在那种情况下痛打儿童的成人都是精神变态,我们可以断定,至少部分的答案是许多成年人对儿童是什么样的人有不同的观点,这个观点无异于14世纪所流行的观点,即儿童是微型成人。
除了犯罪活动外,其他一些社会趋势也强化了儿童是微型成人的观念。例如,儿童中间的性活动日益增加就是相当完备的证明。凯瑟琳·契尔曼(CatherineChilman)提供的研究数据表明,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年轻的白人女性的性活动的增加尤其显著。1约翰·霍普金斯大学(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的梅尔文·泽尔尼克(MelvirZelnick)和约翰·坎特纳(JohnKantner)的研究结论指出,在191976年间,纵观各个族裔,未婚少女的性行为增加了
第八章 正在消失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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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自MelvinZelnik和JohnKantner的《美国未婚年轻妇女的性经验和避孕经验,1976和1971年》(“Sexual and Contraceptive Experience of Young Unmarried Women in the United States, 1976 and1971”),《计划生育观察》(Family Planning Perspectives),第9卷,第2期(1977年3月/4月),第55—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