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仅仅几年前,这些人还被看成是捣毁机器的“卢德分子”,或者,是追求深层灵性、不愿背负社会网络麻烦事的人,那么到了今天,这些人却被描绘成了没有社会生活值得一谈、或是把一些黑暗过往藏起来不给人看的怪人。我们的公共文化,深深浸透着对拒用Facebook人士的怀疑。因此,2012年6月奥罗拉枪击事件发生后,德国《每日镜报》指出,不管是奥罗拉的枪手詹姆斯·霍姆斯(JamesHolmes),还是挪威大屠杀的凶手安德斯·贝林·布雷维克(Anders BehringBreivik),都没有Facebook账户,暗示没有Facebook活动本身就可能表明此人有问题。《Slate》的专栏作家法哈德·曼约奥也流露出同样的情绪,他说,“如果你跟某人出去,而他们没有Facebook账户,那可要提高警惕啊。”
在通过自我跟踪实现的信息分享方面,我们也将看到类似的趋势。所有这些共享又会令得隐私瓦解。再多的提高隐私技术,再严格的法律(传统隐私权运动的标志),也发挥不了太大的帮助作用,因为现在有了分享信息的好理由,保护数据变得没什么道理了。如果用户对“保持隐私是重大责任”这一点产生了怀疑,绝对安全的浏览器和智能手机就没有意义了。一旦保持数据隐私的动机消失,所有应对隐私危机的传统反应就都不恰当了。
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者斯科特·佩皮特(ScottPeppet)认为,自我跟踪的激增,会迫使我们创建自己的“个人招股说明书”,也就是各种充斥着自我跟踪得来的校验信息的数字储物柜。之后,我们的数字招股说明书会调解我们与其他市民、企业、公共机构的互动,后者接触到所有的这些信息,在选择区别策略的时候,继续从排他性氛围过渡到保镖权。佩皮特援引了大量现实例子,说明消费者会感觉个人招股说明书这个概念是多么有力量:“想给我的健康保险保费定价?我可以把我FitBit数据给你看。想给我的汽车租赁或保险定价?我给你看看我车上的黑盒子’数据,证明我是个安全可靠的驾驶员。想要我证明自己是一个勤奋、负责的员工?我给你看看我的实时血液酒精含量,看看我是多么精心地控制着我的糖尿病,我还可以给你看我这辈子的生产力记录。”
高尔顿的苹果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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