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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 第 21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25 · 第6章

书名
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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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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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那些能够增强个人批判能动性的社会技术基础设施的技术组件。当然,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确保真正意义的人类干预牵涉其中,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在BDSTIs与AISTls社会技术结构当中为人类自身经验与能动性创造空间来实现。首先,要做的就是开发一个默认尊重人们隐私并且赋予个人权力的数据基础设施·欧洲在21世纪20年代初似乎已经着手这一方面的工作并开始大手笔投资。如今·数据基础设施的此类技术组件有很多名称(如数据信托、个人数据管理系统、个人数据存储等)与多种形式。就其基本功能、互操作性以及法律框架而言,还有很多东西有待探索。在这里,我们还需要刻意嵌入真正的“人工控制”组件、同时需要能够解释关键功能与标准的数据系统。

此外,我们需要对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系统足够了解的专家,以便能在使用、获取、构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系统并为其制定法律时,以有意义的方式与之沟通互动。我们需要对儿童、教育工作者、学生与政策制定者开展社会技术数据扫育教育,普及相关知识。

显然,我们无法绕过规范性法律框架。我们需要审查并更新这些框架,以确保在BDSTIs与AISTIs研发应用当中依法实施有意义的人类控制,并且捍卫人类的专业知识(Pasquale。2020)。

同时,我们还需要更多批判性数据研究,以识别出特定数据设计、实践与数据政治的文化与权力机制之中的数据利益。本书当中的许多例子来自这些领域之内出色的调查研究。然而,大部分研究都是在西方背景下进行的,这不仅使得这些特定文化领域中的权力机制变得清晰可见,同样也对其中BDSTls与AISTIs的伦理问题与困境构成了挑战。

第6章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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