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对一个客体的把握仅仅在于我将使这客体成为它自身,将渗透它,将把它带进它自己的形式中。在形象性中,甚至在形象化中,客体仍然是某种外在的和陌生的东西。通过把握客体,客体在形象性和形象化中具有的自在和自为的存在被改造成被设定的存在,我在思维时渗透了它。然而,客体是自在和自为的,因为它在思想中,它是现象的,因为它在形象性和形象化中,思维取消了我们最初碰到它的直接性,因此把它变成了一种被设定的存在,或它的客观性。因此,客体在概念中具有这种客观性·概念是它在其中被接受的自我意识的统一体;概念的客观性或概念本身因此不过是这种自我意识的性质,没有不同于我自身的要素或规定性。”(黑格尔:《全集》第5卷,第16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8页。
②①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7—18页。
②康德:《全集》第3卷,第93页以下诸页。
在字面上,优势可以追溯到这样的程度,这就是一种思想相信自己通过反对任何本身不是思想的客观性即在形式逻辑中而赢得自身的绝对的客观性。一切逻辑命题即使在完全无视“某物”时也要涉及“某物”,这是思想意指的、不能没有的东西的摹本。不思索的东西是思索的一个逻辑上内在的条件。实际上,按照存在判断的模式,系动词“是”总要包含某种客观性。这便清除了人们的安全需要而燃起的一切希望:在形式逻辑中,人们想拥有某种完全无条件的东西来作为哲学的可靠基础。
④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的辩证法》,阿姆斯特丹1947年版。
18世纪仍通用的德国银币。中译者注
W.本雅明:《德国人:一封信的后果》,阿多诺作跋,法兰克福1962年版,第128页。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篇。
“存在因而对存在物也完全漠不关心。但这种泰然状态越是真挚的,越是充满喜悦的,就越不可避免地在永恒中不积极地、不知不觉地产生一种平静的渴望,即渴望苏醒过来,渴望发现并愉悦自身,迫切要求意识到这种泰然状态不能使人意识到的东西。”“因此,从最下面的阶段开始,我们看到自然听任它最内部的、最隐藏的欲望来保持它要求的兴盛和进步,起到它最终吸取最高的本质性、纯粹的精神本身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谢林:《年代》,慕尼黑1946年版,第136、140页)
②W.本雅明:《手稿片断》卷帙第6卷。
第二部分 否定的辩证法概念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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