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事物的意志
在近代,理性的概念曾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是那种还原于纯形式的主观思维(因而潜在地被对象化了,脱离开自我)和那种脱离其构成成分的逻辑形式的有效性(尽管这种有效性离开了主观思维也是不可思议的)之间的妥协。康德把这种客观性当作由人类行动即意志的表现所分有的,并据此把这些行动叫作对象。人类行动的客观性模仿了理性模式,忽视了行动和对象的特定区别。
意志,即各种行动的总括概念或统一性要素,是同样可被对象化的。尽管在那种因此碰巧在理论上发生的东西中有明显的矛盾,但也存在着某种真理内容。面对个别冲动,就自我的统一性原则相对于它在个别冲动中作为“它的”性质的现象而达到某种独立性而言,意志的确是独立的,是类似事物的。人们也能谈论一种独立的且在某种程度上客观的意志,正如人们可以谈论一种强有力的自我,或用旧时代的语言谈论性格一样。甚至在康德的构想之外,意志也是自然和(本雅明将其与命运相对照的)智性世界之间的媒介物。
个体冲动在那种综合并决定着它们的意志中的对象化是它们自身的升华,是它们成功的、延期的、涉及永恒的、与原初动力的偏离。康德虔诚地用意志的合理性来说明这一点。正是这种合理性使得意志成了与它的“物质”即混乱的冲动不同的东西。强调一个人的意志意味着强调他行动的统一性要素,这种要素是这些行动对理性的服从。在意大利的称呼中,“放荡者”叫作被毁灭者。语言根据抽象的合理法则选择道德作为个人的统一性。
按照康德的伦理学,主体的总体性统治着一些要素,唯独这些要素给主体的总体性以生命。但在这种总体性之外,这些要素不会形成一种意志。这一发现是进步的:它使得那种关于特殊冲动的判断不再是诡辩地做出来的;它还内在地终止了关于劳动的公正性。这是对自由的一种帮助。主体成了对自身来说是道德的东西,我们不能用无论内在和外在都是特殊的并且异化于主体的标准来衡量主体。一旦意志的合理统一体被确立为唯一的道德权威,主体便受到保护并免遭一个等级制社会施于它的暴力—这种社会(如在但丁的情形中)校正个人的行为,用不着个人的意识预先接受它的法则个人行动成了可原谅的。任何孤立的行动都不是绝对的善或恶。它们的标准是“善良意志”和它们的统一性原则。整个社会的内在化取代了一种封建秩序的反映。这种封建秩序分裂了人类中普遍的东西—越是这样,它就自称越稳固。康德把道德归类为理性的明智统一性,这是一种资产阶级君主的行为,尽管在他的意志的对象化中有虚假的意识。
否定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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