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谊来做哲学
德勒兹在《入门》中提出的友谊这个概念,与他在别的地方进行的思考有着更为广泛的联系。在他的职业生涯之初,德勒兹跟随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证实了一个结论:一方面,“以误解(misundcrstandings)为基础的友谊,除了建立起错误的交流之外一无所成”;另一方面,“除了一种艺术的主体间性(intcrsubjcctivity)外,没有任何主体间性”,而且“只有艺术才能给予我们从朋友那里徒劳地寻求着的东西”(PS:42)。后来,在他与加塔利最后的合作中,德勒兹通过思考“什么是哲学?”这个题目的含义而开始了《什么是哲学?》这篇文章的写作,并认为“这个问题在‘朋友之间’是有可能提出的……同时在日暮时分连朋友也要提防的时候也是有可能提出的”(WIP:2)。似乎,无论一个人从朋友那里获得的东西多么少(遵循普鲁斯特的思路),他也必然会抵达那个朋友之间提出问题的黄昏时分,不管在这种交流模式中可能会有任何的猜疑,甚至痛苦。这种关于友谊的反传统的观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德勒兹在《入门》中有关“相遇”(rencontres)在生活中的基本作用的论述。在感受文学艺术中的强度和多样性的过程中,在产生思想的过程中,因而在通过哲学而超越哲学的过程中,他把这些看得同等重要。在他早年与帕内特的《对话录》(Dialogues)中,德勒兹就此问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在肉体痛苦的哭喊和形而上学苦难的歌唱之间,一个人将如何描绘他那狭义的斯多葛派处事方式呢?这种方式就在于认为所发生的事情都是值得的,并且在所发生的事情中抽取出某些快乐的东西并且爱上这些事物,比如一点微光的闪耀、一次相遇、一个事件、一种速度、一种转变。
(D:66,译文有改动5)⁶
导 论:吉尔·德勒兹,友谊中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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