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概念而对对象进行表象或确认,这种潮流在世界上并非不盛行。相反,这规定了日常经验的主要范围德勒兹把这称为“常识”(common sense)的领域——在那里,我们根据习惯的需要来对与我们相关的事物加以识别和排序。但是由于这个特定的原因,德勒兹发现这个“常识的”观念并不适合作为一种思想的形象,相反,这个形象隐含着事物正常进程中的某种断裂(disruption)或者例外(exccption)。同样,在社会整体的层面上,哲学隐含着一种对事物的既定秩序的挑战,这种秩序为了发挥作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哲学:“如果哲学指的是一种就像它所不明言的假设那样的常识,那么,既然常识每天都能形成自己的哲学,常识要哲学何用呢?”(IR:134-5,译文有改动)。德勒兹不只是在这里发表了一份政治声明。他还宣称,如果表象在某个既定秩序,或者某个既定意识的内部,像它的习惯性运作模式那样运作,它就既无法解释那个秩序是如何产生的,也无法解释它是如何演化的。当常识和表象的体系假定了事物的基本秩序和思想—它的工作只是让这种隐秘的安排变得明晰起来的自然方向时,它不过是通过另一种方式,把自身假定为可能性本身的条件,同时对实际的过程不做任何的解释:
如果说,这是一个在结尾重新发现存在于开头的东西的问题;如果说,这是一个对那些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只能暗示出来的东西加以承认、使它们概念化或明晰化的问题…事实仍然是:所有这一切都还是太简单了,这个圆确实还不够圆。这个圆的形象反而会揭示出,哲学确实是无力开始,或者说它的确是无力重复。
3 差异,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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