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解释建立在“力量”之上,有原创性也很诱人。但是,由于下列原因,它并不令人满意:(1)它完全忽视了剩余产品,并且这种假设对于分析商品经济来说也是没有必要的,不符合现实;(2)如果接受这个前提,那么比例与劳动成本的产品交换规律将被视为在不同经济单位之间的所有交易行为中都有效,即使并不存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人类得到了一个适用于所有历史时期的公式,抽去了商品经济的属性;(3)波格丹诺夫的观点假设既定的经济必须得到对于生产的继续来说必要的一定数量的实物产品,即他心里想的是物质产品的量,而不是价值量。波格丹诺夫描述了绝对界限,超出这个界限,一个经济单位和另一个经济单位之间的物质交换将有损于前者,剥夺它继续生产的能力。然而,在分析商品经济时,不同部门的产品生产者所拥有的相对生产优势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决定了劳动从较为不利的部门到较为有利的部门的转移。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不同部门相同的生产优势以商品交换比例与在生产中劳动的数量为前提。
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者不是耗费他的劳动而是耗费他的资本,相同优势原则有了不同的表达式: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利润率调节着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资本的这种分配进而指挥着劳动在这些部门之间的分配。市场上价格的波动与通过资本分配而进行的劳动分配相关。价格的波动是通过市场价格由劳动价值决定的。很多马克思理论的批评者有意从中发现马克思价值理论破产的秘密。①他们忽视了这个事实,即理论不仅分析量的方面,更主要的是分析价值现象质的(社会的)方面,“物化”或者说劳动关系的拜物教;在产品价值中表现出来的生产关系;参与经济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平等,不同生产部门在分配劳动时价值的作用马克思的批评者没有充分考察这些现象,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阐明了它们。这些现象都同样涉及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但是价值量的方面也是马克思感兴趣的,如果它与价值作为劳动分配调节者的职能相关的话。物品交换上量的比例表达了社会劳动按比例分配的规律。劳动价值和市场价格是相同的劳动分配规律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和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不同表现。①劳动的均衡和分配是价值的基础,是在简单商品经济中和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价值变化的基础。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意义。
第二部分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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