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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 第 150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96 · 第十二章价值的内容和形式

书名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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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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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从 0 开始)
章节
第十二章价值的内容和形式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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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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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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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我们的结论可以表述如下:马克思把“价值形式”和交换价值分开来进行分析。为了把劳动产品的社会形式包括在价值概念之中,我们必须把劳动产品的社会形式分为两种形式——Wertform(价值形式)和 Tauschwert(交换价值)。第一种形式指的是没有具体化在一定的物中,而是表现商品某种抽象属性的社会形式。为了在价值概念中纳入劳动产品社会形式的属性,并进而表明不能把价值概念和劳动概念等同—对马克思理论的流行阐述采纳了这种等同性,我们必须证明价值不仅必须从价值实体(即劳动)方面分析,还必须从“价值形式”方面分析。为了把价值形式纳入价值概念本身之内,我们必须把它和交换价值区别开,马克思把后者和价值分开研究。这样,我们把产品的社会形式分为两部分—没有获得具体形式(即价值形式)的社会形式和已经获得具体形式及独立形式(即交换价值)的形式。

在研究了“价值形式”之后,我们必须转向研究价值内容或价值实体。所有马克思主义者都同意劳动是价值的内容。但问题是此处考虑的劳动是什么种类的劳动。我们都知道,“劳动”这个词背后可能隐藏着极为不同的形式。到底什么种类的劳动构成了价值的内容呢?

一般社会意义上等同的劳动可以存在于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形式之中,而抽象劳动只存在于商品经济之中。在做出这个区分之后,我们必须探寻这个问题:马克思所理解的价值实体或价值内容是一般社会意义上的等同劳动(即一般社会劳动)还是抽象的普遍劳动?或者说,当我们谈及作为价值内容的劳动时,我们是把包含在抽象劳动概念之下的所有特征都纳入劳动概念之中,还是把在社会意义上的等同劳动纳入其中而不把在商品经济中描述劳动的社会组织的属性纳入进来?作为价值“内容”的劳动概念和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概念是一致的吗?初看起来,人们可以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发现支持关于价值内容的两种理解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一些论述,它们似乎表明作为价值内容的劳动是比抽象劳动更为贫乏的东西,也即没有在商品经济下属于它的那些社会属性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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