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作家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只不过把劳动还原为体现在物质产品中的劳动和不具有这种性质的劳动,他们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希法亭较接近于马克思著作中的这个问题。他认为“对于社会生产的目的来说是必要的,且独立于生产的一定社会历史形式”的劳动是生产的。“另一方面,仅仅为了资本主义流通的目的而耗费的劳动,即源于一定历史生产组织形式的劳动,不创造价值。”①马克思著作中的某些段落和希法亭对非生产劳动的定义类似。但是,希法亭对生产劳动的定义“独立于一定的社会生产形式”则不同于马克思的定义。希法亭认为“生产性的标准……在所有社会形式中都一样”②,这和马克思整个理论体系明显矛盾。希法亭反映了,并部分上改变了马克思在生产阶段中资本所雇佣的劳动和流通阶段中资本所雇佣的劳动之间所做出的区分。
我们并不问马克思基于对劳动的社会形式分析而对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是否正确,或政治经济学基于“必要”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① 希法亭. 马克思对理论经济学的阐述[M]//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1922:107-108.
②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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