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在阐述其生命政治学理论的过程中,也没有明确表达生命是什么,更多是指出当前考虑的对象是生命(个体层面上的生命或人口层面上的生命),而且这种指涉不是司法政治意义上的而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力求表达生命与权力、技术、知识、策略等的积极性关系。因此,福柯对生命的界定是模糊的。与其说这是一种界定的尝试,还不如说是“关联与区分”的现实表现。
福柯对生命概念的分析与识别呈现出前后差异。其一,福柯追随法国生理学家比夏(XavierBichat)的步伐,在抽象意义上考虑生命体存在的一般模式:“生命是抗拒死亡的各种功能的综合。”②比夏在传统的生机论视域下区分了动物性生命与组织性生命,这两种生命体存在模式都包含两种“功能命令”。动物性生命“是由从外部感官器官到大脑以及大脑到运动与声音的代理建构的”,体现了“与外部世界的诸多关系。它的存在与其他事物的存在交织在一起,会根据恐惧与欲望来选择避免还是靠近这些事物”。组织性生命则涉及“吸收以及滋养动物的那些物质的分解过程”。“它仅仅存在于自身之中,与周围的环境没有多大关系。它会重复一些无意识的功能,如吸收、循环、流通、排泄、分泌等。”①当然,福柯的界定与比夏这种生理学层面的界定是有很大区别的。虽然在《临床医学的诞生》中引用了大量比夏的著作,但福柯笔下的生命有一种不确定性,存在着动态结构,而不只是一种生命力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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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力、生命形式与共同体:阿甘本的生命政治学研究
① Giorgio Agamben, The Open: Man and Animal, translated by Kevin Attell,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14.
② Xavier Bichat, Physiological Researches on Life and Death, 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Tobias Watkins, printed by Smith & Maxwell, Philadelphia, 1809, p.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