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神圣人的具体轮廓,阿甘本借用了费斯图斯的描述:“神圣人是由于犯罪而被人民审判的人。这个人是不被允许用来献祭的,实际上,最早的保民法就有记载,如果民众根据公民表决杀死了所谓的神圣人,并不会被当作犯了杀人罪。这就是为什么习惯上把坏人或不纯洁的人称为神圣人。”①神圣人是古罗马时期赤裸生命的最初形象。从这段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神圣人的基本特征。第一,从个体自身属性角度来看,成为神圣人是由于个体犯了严重的罪行,受到惩罚。这些犯罪触及罗马社会的基本关系,其存在对共同体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威胁。因而,神圣人的形成是维护罗马社会和平与稳定的需要。第二,从生存模式角度来看,神圣人是纯粹zoē式的生命存在形式,是一种特殊暴力形式的对象,处在生命随时走向死亡的状态之中,即象征着生命与死亡的界限范畴,而且遭受其他共同体成员的蔑视,有着既处于共同体之外又处于共同体之中的悖论式身份。第三,从个体价值角度来看,神圣人不具有任何宗教价值和司法价值,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遭受着人间法和神法的双重排除。因为其谋杀是不需要接受惩罚的,因而他也就失去了在政治法律中不被杀的权利,即政治保护的权利;又因为他不能成为献祭的牺牲品,也就超越了神法领域,与众神对立。这就是神圣人的双重排除,一种彻底的、完全的排除。第四,从政治身份角度来看,神圣人的政治身份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即不是诞生性的,而是获得性与构建性的,他的公民身份、权利与资格的丧失具有不可逆性。
第二章 阿甘本生命政治学理论建构的生命概念及主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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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Giorgio Agamben, Homo Sacer: The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