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这些权力分析方法论的基础上,福柯开始了对权力结构与形式的探究,反对权力的压抑假说(压抑自然、压抑本能、压抑阶级、压抑个人)。②在社会学家、精神分析学家、心理学家那里,权力通常被表达为禁止、禁忌、法律、统治等范畴。福柯认为,对权力的分析要超越传统的权力法律话语,不应该把权力简化为或局限于国家机器或司法机制,主张避开对统治权、国家机器、意识形态等有限领域的研究而转向对权力技术、战术、战略的研究。因此,福柯以权力形式的历史发展过程矛盾为基础,描述了权力形式从“征服性”“规范化”“创构性”的过渡,即“从一种驱逐、排斥、放逐、使边缘化和镇压的权力技术,过渡到一种总之是积极的权力,一种进行制造的权力,一种观察的权力,一种获取知识的权力和从其自身的效果出发自我增殖的权力”③。这主要发生在前现代、早期资本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三个阶段,通常对应福柯权力模型的“三角环”主权权力、规训权力、生命权力。
征服性的权力类型“作用于直接的日常生活,这种日常生活使个体归于某类,标示其个性,使他与其个性连接在一起,将一种他必须承认而且别人必须承认他身上存在的真理法则强加于他。这是一种使个体成为主体的权力形式……一种使之隶属、从属的权力形式”①。这种以“征服性”为主要特征的权力类型以主权权力与规训权力为主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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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力、生命形式与共同体:阿甘本的生命政治学研究
① Michel Foucault, Power/Knowledge: Selected Interviews and Other Writings 1972-1977, edited by Colin Gordon, translated by Colin Gordon, Leo Marshall, John Mepham, Kate Soper, NewYork: Pantheon Books, 1980, p. 102.
② Ibid. , p. 90.
③法]米歇尔·福柯:《不正常的人》,钱翰译,36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