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波西托一直强调,他试图颠覆传统社会政治理论中的共同体理念,即20世纪早期德国社会中的共同体的有机体模式、哈贝马斯的交往一伦理共同体模式以及英美的新社群主义模式。在埃斯波西托看来,这三种讨论共同体的典型话语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在实体论、主观意义上设想共同体。共同体被理解成通过共同身份的共享,而把某些个体与其他个体连接起来的实体。基于这种认识,从概念角度来看,共同体似乎与特有’(本身)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无论它是占有共同的问题还是与特有进行交流的问题,共同体仍然是被相互的归属定义的。成员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是特有的(本身的)—是共同性的所有者。”①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的共同体理念与所有权、身份、归属等元素连接在一起,个体只有在具有某种身份特征或成员共享的特性时才能被共同体接纳与承认。简而言之,身份凌驾于共同性之上,单纯的个体会遭遇排斥与驱逐。“也就是说,共同体是用自身的种族、土地或语言来确定自己身份的东西。”②埃斯波西托主张从相反的逻辑,即从消除身份、归属、财产、特有的角度重新审视共同体问题,从共同体术语的最初使用探索其截然不同的意义,最终,不是从排除性的封闭模式来思考共同体,而是专注于对共同体新空间的探索并使其成为可能。
第五章 人类共同体形态结构的政治筹划与理论定位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