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历史还提醒我们,货币政策只要是通过中央银行的运行来设计并执行的,就会遇到两难。一些国家(比如巴西和美国)允许自己的货币在国际上被用作结算账目的储备货币,从而无休止地受困于一种政策上的两难:要么捍卫本国资本的利益,要么捍卫全球范围内的资本的利益。当一个特殊的经济体支配了世界共同体的生产和贸易时,这些两难就会相对减弱;但在国际环境变得更有竞争性时,它们又会变得更加尖锐。但若没有某种稳定的储备货币,世界性的资本主义就根本无法运行这就是国际货币体系自20世纪70年代早期以来面临的困境。
虽然我们对整个结构进行了严重的过度简化,当然也抽离了历史形势的复杂性,但是货币机构的特性一层叠的等级制可以相当清楚地被确立为信用货币的存在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这样一个等级秩序的必要性可以追溯到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之间的根本矛盾。尽管信用货币仿佛极佳地适应于它们的职能—即几乎没有摩擦的流通手段—但它们是否有能力代表“现实的”商品价值却会受到持续的怀疑。在这个等级制的任何一个特定层次上,关于某种绝对的价值尺度的观念也许都显得多余,但是确保货币品质的问题始终存在—假如不能保证一定面额的信用货币确实代表了实际的商品价值,货币的品质还算什么?
在这个等级制中,级别较高的机构保证了级别较低的货币的品质银行之于个别资本家是这样,中央银行之于私人银行是这样,事实上的“世界的银行家”之于各国的中央银行也是这样。但在这个等级制的顶端,到底是什么确保了货币的品质?黄金?“纸黄金”?“黑色黄金”(石油)?美元?在这个层次上,把货币作为一种必要的价值尺度的观念并不愿意死去。马克思评论说:“只有在世界市场上,货币才充分地作为这样一种商品执行职能,这种商品的自然形式同时就是抽象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实现形式。”8(《资本论》第1卷,第142页)货币机构的等级秩序在本地和本国的层次上克服了等价形式与相对价值形式之间的矛盾,也克服了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之间的矛盾,到头来却在国际舞台上让对抗处于未曾解决的状态。
资本的限度
那样,这些尝试都立足于一个谬误的主张:仿佛某种形式的信用货币可以发挥最终的价值尺度职能。除了用某种特定商品的生产来约束各国的货币之外,人们尚未找出任何办法来保证它们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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