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同样很难理出头绪。马克思把它视为虚拟资本的一种纯粹幻想的形式。国债所代表的货币早就已经花掉了(发动战争、支付国家的花费等等),所以投资者交易的是债权的证书,它的后盾不过是政府对剩余价值生产征税的权力。这番描述肯定适用于大多数国债。但也有一些形式的公共开支不符合这个模型。如果一家市政企业—它是通过从资本市场借债来融资的以一定的价格来出售商品(电力、燃气、供水、交通等等),使得它所创造的收益足以支付债务的利息,还留下了足够的收益来进一步扩大业务,那么它在原则上就与一家股份公司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差别在于它的所有权形式和它的定价权力。如果它的活动有一部分或全部是由税收补贴的,问题就开始显得非常不同了。但是国家在物质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方面(例如在医保和教育方面)可以从事许多生产活动。通过改善社会中的生产力,国家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推动剩余价值的生产。投资于国债的货币不会仅仅因为进入了公共财政的框架就自动停止自己作为资本进行的流通。只要剩余价值的生产由于国家的生产性投资而得到了增进,从而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税收—这些税收又为最初投资于国债的人构成了利息支付的基础那么生息资本就可以持续流通。这当然就是“生产性开支”理论,它为各种各样的国家活动提供了理由。①尽管这样一种结果是可能的,但这个事实决不能保证实际价值的确是由这些国家干预创造出来的。
资本的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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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奥斯曼(Haussmann)男爵开创了国家的“生产性开支”这个观念:他在第二帝国期间对巴黎实行了戏剧性的重建计划〔见平克尼(Pinkney),1958]。这个观念现在是大多数资产阶级公共财政理论的标准伙食。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在讨论这种可能性的时候特别沉寂,只有巴克(Barker)(1978)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框架,值得加以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