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纯粹的资本主义状态中存在的土地所有权应当具有哪些特征?对此加以说明肯定很有好处,无疑也很有用。但我们还应当说明土地所有权是经过何种历史过程才被还原为这样一种状况的。对土地进行让渡和交易的能力决不能保证它会作为一种纯粹的金融资产来交易,而且在资本主义的历史中,土地在很多时候并没有按照这样一条简单的原则来自由交易。由商品交换的增长、货币关系的扩散和信用体系的成长所构成的条件在当时的语境下有利于人们越来越将土地当作一种金融资产。土地作为一项投资是有吸引力的(因为它十分安全,而且按照传统,拥有土地会带来威望),所以它在剩余资本面前始终是脆弱的。剩余资本越多(包括短期的、由过度积累造成的剩余资本和长期的剩余资本),土地就越有可能被吸收到资本流通的一般框架当中。地产抵押市场的成长、作为金融资产的土地为国家带来的税收(从而强行推动了货币化)以及原始积累和土地所有权关系的货币化所经历的整个复杂历史(马克思在《大纲》中对这段历史做了部分叙述)也起到了各自的作用。但是归根到底,很可能正是因为需要在土地上使生产力革命化,需要将土地开放出来、让资本可以自由流动,所以土地所有制才被迫还原成了对纯粹金融资产的持有。这意味着农村的传统剥削形式(从农民身上榨取绝对剩余价值)不再能满足一般资本的需要了(即食物和原材料的供给)。农村的土地所有者与工业家之间的联盟变成了对抗—19世纪上半叶的英国正是以这种对抗为特征的。
土地被当成了纯粹的金融资产,土地持有者也被还原成了货币资本家的一个派系,只不过他们出于无论什么原因决定持有对租金的债权,而不是对另外某种形式的未来收益的债权;但这种现象并不是没有相互矛盾的方面。①就土地而言,拥有生产资料在正常状况下意味着拥有对收益的债权,而这些收益是一种性质十分独特的使用价值所附带的(见前面第1节)。使用土地时的垄断权力——这是土地所有制的条件本身所隐含的—永远无法完全剥掉自己的垄断的方面,因为土地从肥力、区位等质的角度来看是五花八门的。就对租金的占有而言,由这种垄断权力创造的各种各样的机会在其他种类的金融资产那里是不会出现的,除非是在特别的情况下。垄断控制当然可以在任何部门出现,但它作为一个慢性的、无法消除的方面无可避免地感染了生息资本通过购买土地来进行的流通。因此,在对未来的租金进行投机的情况中,投机“颠倒错乱的形式”和“颠倒现象”不仅会在信用体系内部达到“完成的地步”(见第10章),而且很可能会被极度放大。将土地所有制整合到生息资本的流通当中也许可以将土地开放出来,让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却也让资本主义的矛盾在土地上得到了充分的施展。这种整合是在以占有和垄断控制为特征的语境下做到这一点的,因而必定会使土地投机的问题在资本主义不稳定的总体动态中获得深远的意义。接下来我们将反复回到这个主题。
第11章租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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