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他的剩余价值理论中克服了这个批判的障碍。我在这里重提马克思的观点不是为了复活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而是将其作为预示了福柯进路的方法论创新的例子。在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推出的理想的资本主义模式中,商品的价值在于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劳动力本身就是一种商品,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是根据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的成本来衡量的。但是由于资本家拥有工厂,所以他有权力不依据他所雇用的劳动力的贡献来设定工作日的长度。在工作日,工人创造了多于他们的工资成本的商品,并因此使拥有他们产品的资本家变得富裕。与此同时,工人自身维持在足以再生产他们的劳动力的水平。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的这种批判中没有参考成见和歧视。剩余价值由这个体系自身的合理的工作所创造。财产不是盗窃,因为劳动力根据其价值被支付了工资。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反对早期工会要求“公平的”工资。他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工资率的问题,而是劳动力市场的结构问题,它将工作日的长度留给资本家自行决定。然而,马克思的论点在被看成是纯粹的等价交换时,即超出它实际作为剥削机制起作用的域境范围时,的确有效地否定了市场要求的这种规范性。
第一章 福柯之后的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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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Jürgen Habermas, “Technology and Science as Ideology,” in Toward a Rational Society: Student Protest, Science and Politics, trans. J. J. Shapiro (Boston:Beacon Press, 19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