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者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同时完成了三个几乎无法区分的行为:他产生了声音形式;通过自我影响,感觉到了语音的感性形式;同时,他还理解了意指的意义:
一切其他自我影响的形式应该或者跨越陌生领域,或者放弃普遍性要求。①
这种特性不仅表明口语的优先性,而且也暗示,概念的存在似乎无需肉身就可以在场,而且,可以通过在场者切身的自明性来加以证实。就此而言,语音中心主义与逻各斯中心主义是相互勾连的:
(声音)能够指出理想的对象或理想的意义……而不会 在理想性、在自我在场生命的内在性之外丧失自我。②
这就成了作为形而上学批判的文字学的起点:
在这种体验中,语词作为所指、声音、概念以及一种明显表达实体的不可分解的单元而存在。③
① 《声音与现象》,第135页。
②同上,第134页。
③ 《论文字学》,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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