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感知都构成了胡塞尔用延展和记忆的概念所研究的重复结构的基础。胡塞尔没有认识到,这种再现结构只有借助于符号化的力量或符号的替代功能才会成为可能。表达具有外在的符合特征,这种外在性是基础性的,无法进一步升华。也只有表达,才会必然导致它自身与它的意义之间的差异;这是一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的差异在于语言意义领域与内在领域,带有自身经验的言语者和听众以及言语还有其对象等,都属于这个内在领域。德里达把表达、意义和经验之间的内在分化关系解释为一种闪耀着语言光芒的裂缝,只有在这道光芒当中,事物才能作为世界中的事物第一次呈现出来。只有把表达与意义结合起来,才能再现某种事物—德里达认为,这种符号的再现是一种时间化的过程,一种推延,一种积极的缺席和隐蔽——它们具体体现在直观行为的呈现和敞亮过程当中。
胡塞尔错误地理解了语言符号的重复性结构与再现功能之间的内在关联。为了阐明这一点,德里达引证了胡塞尔的一条附论:
我猜想那种伴随和支持我无声的思想的文字表象,有时也包含了那些用我自己的声音说出的词的形象。①
德里达坚信,胡塞尔之所以忽视了语言符号的基础特征,并把它当作是无关紧要的因素,其原因在于,在西方传统中,声音形式先于书写形式,语音表现先于象形表现,虽然这种优先性值得怀疑。声音的透明性是瞬间的,从而促使语词与表达意义之间的同化。赫尔德已经告诉我们,自言自语过程当中有着一种独特的自我关系。同赫尔德(和盖伦)一样,德里达也强调,通过我的气息和我的意义意向而活跃起来的表达具有内在性、透明性和绝对的亲近感。
①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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