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写的可能出现之前,在这一视野之外,约定的观念是难以想像的。②
德里达借用了结构主义语音学的基本概念。结构主义语音学认为,每个语音的关键特征都只能由一个语音与其他所有语音之间的系统关系来加以确定。但这样一来,单个的声音模式就不是由它的语音本质所构成,而是由大量相互关联的抽象的系统特征所构成。德里达颇为得意地引用了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的一段论述:
语言能指……(从本质上说)并非语音,而是一种非物质的东西—它不是由物质材料构成的,而是由从研究其他声音形象中分离出来的差异形象构成的。①
① 请参阅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Grundlagen der Sprachurissenschaft),Berlin, 1967。
② 德里达:《论文字学》,第78 页;请参阅J. 卡勒的出色评述:《论解构》(OnDeconstruction), London, 1983,第 89—1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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