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主体的语言结构将把社会和个体过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行为者相互之间通过意义一致的表达和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而建立起来的理解的主体间性,将会成为精神系统和社会系统以及不同精神系统之间过于强大的束缚。系统只能从外部发生偶然性的相互影响,它们的相互作用缺乏内在调节。因此,卢曼不得不把语言和交往行为首先限制为一个狭隘的模式,以便让文化再生产、社会一体化和社会化之间的内在联系从他的视野中彻底消失。
相对于现象学的意义概念,语言表达处于附属地位。语言只是为了从符号的角度把偶然性的意义事件加以普遍化,语言似乎把经验流量子化为可以反复辨认的同一性。①还有,相对于意识而言,语言是次要的。孤独的心灵生活,包括推理思想,并非从一开始就具有语言形态。语言的结构功能只在于通过伟大的事件把意识能动的循环过程分解开来,并使之能够构成一个一个的情节。②但除此之外,对于沟通过程来说,语言没有任何构成意义;它在“精神”当中活动,并先于一切交往。语言参与到了观念和思维的组织过程当中,由此说来,语言绝不是言语的一种内在派生功能。①任何一个这类命题都颇有争议,它们必须在语言哲学的特殊语境中寻找自己的根据。而且,这些问题无论如何也不能用现象学的暗示甚至定义来加以解决。
①《社会系统》,第136页以下。但还不清楚的是,前语言意义如何才能在意向性的意识结构中预先得到规定。
② 同上,第367页以下。
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