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说,相互渗透的概念就是用来实现上述目标的,它所指涉的是这样一种事态:两个互为周围世界的系统限制了这样一种外在关系的自由度,目的是为了在结构上相互依赖。“一旦两个系统中的一个把自身先前形成的复杂性带入另一个之中”,就会出现一种社会渗透或人际渗透。”①借助于这样一种观念,应当可以解释清楚亲密关系或道德期待。因此,只要我们假设,精神系统和社会系统从一开始就不是步调一致的,一切令人费解的现象也就肯定会得到解释。比如说,在这一前提下,社会化过程只能被理解为精神系统的一项独特成就:“社会化永远都是自我的社会化。”②个体概念也存在相似的困境。一旦社会化和个体化之间的内在联系被打破了,具有规范内涵的个体性概念就只能被当作是一种“自我描述的模式”,而且可以不断复制。③
我在这里只能概要地回顾一下卢曼的概念构成策略,但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理论已经逐渐同由于一个基本的决定而导致的后果问题纠缠到了一起。借助于精神和社会这两个层面,卢曼似乎把人类的生命与个体的生命区分了开来,并把它们划分给了两个互为外在的系统,尽管上述两个层面的内在联系对于用语言建构起来的生活方式而言具有构成意义。暗示无疑不能取代论据与反论据。但可以交换论据的层面并不容易明确。这是因为,一反创始者的自我理解,这种系统理论并不适合比较温和的“专业”理论模式。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学,倒是可以和满足了世界观功能的元理论设计相提并论。
① 《社会系统》,第290页。
②同上,第327页。
③ 同上,第360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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