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数字空间的伦理学的基础是数据交换的物体间性,那么,当我们希望在数字空间中构成一个面向未来的伦理秩序时,必然意味着我们需要在虚体,即由数据构成的用户对象基础上,重新来思考伦理行为的可能性。我们的行为不再仅仅是现实生活中的对话和握手,那些用户在数字空间中的行为,如留言、购物、游戏、刷屏,同样构成了主体行为的一部分,而这种主体已经流溢为一种数据化的虚体主体,一种非实体化的、在我们身体之外的主体,这种主体与我们的具身化的主体一样,构成着自我的同一性,同时虚体主体也是我们参与数字空间伦理秩序的起点。虚体主体的伦理学,或者说以物体间性为基础的伦理学正是
第七章 云秩序与物体间性的数字伦理奠基
① Luciano Floridi, ed. The Onlife Manifesto, Being Human in a Hyperconnected Era, Heidelberg: Springer Press, 2015, 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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