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科耶夫将主人面对奴隶承认的焦虑,转化为了当代人的普遍意识,即我们在社会中的生存,处于对他者承认的焦虑之中,科耶夫说:“人希望得到他人的承认,纯粹的欲望成为承认的欲望。这种承认是一种行动,而不仅仅是一种承认。”②换言之,科耶夫显然将主奴辩证法存在主义化了。在科耶夫这里,代表存在意识的不是奴隶的他者化,而是主人面对承认的焦虑,主人实际上并不像《精神现象学》中担心与对象物的关系,而是关心一个无名他者的承认,而他者的承认,在科耶夫看来,已经成为了人在世界上存在的第一个命题,即“人必须活着,但必须是(或成为)人”。与马克思不同,马克思认为人存在的第一个事实是吃喝拉撒等生命活动,而科耶夫通过主奴辩证法认为人若想成为是其所是的人,必须得到他者的承认。这里的承认已经不是奴隶对主人承认,而是人在面对莫名他者时,寻求的普遍承认,只有在他者的承认之下,人才能在这个大地上立足。也就是说,在市民社会中,人的存在的标志是被承认,所以科耶夫指出:“人不同于动物,因为人是公民,人只能通过组织在国家中的民族,作为人实现。从根本上说,中介是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的活动,这是真正的承认,人承认他者(autre)是人,并被他者承认是人。正是在他者中和通过他者,人才得到满足。”①科耶夫在这里的承认,已经不是带有主人和奴隶身份的承认,而是一个人面对普遍化他者的承认,人之所以为人的前提就是他者的承认,而人的发展和圆满,也只有通过非具体化的抽象的普通他者的承认才可能实现。
第二章 数字时代的自我意识
①[法]亚历山大·科耶夫:《黑格尔导读》,姜志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21年版,第19页。
②同上书,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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