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主体处于更为高阶的独立的位置上,那么,这个主体必然会在启蒙哲学中得到更为规范的充实。例如在康德那里,主体直接被“我”所充实:
在一切判断中,我始终是构成判断的那种关系的作出规定的主体。但是,能思维的我在思维中永远必须被视为主体,被视为某种并非像谓词那样只能看作是依附于思维的东西,这却是一个无可争辩的,甚至是同一命题。①
在康德那里,笛卡尔的占据着观察者位置的我思主体,已经让位于具有先天统觉能力的能思维的我,这种具有自我意识的我,恒定地占据了主体的位置,并成为主体哲学的基点。这里的宣告,与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唯有人,以及与他一起,每一个理性创造物,才是目的本身”①的论断是一致的,即具有理性自律的人,成为了思考和创造整个世界的基点,这样,康德的主体哲学,不仅将主体的人置于认识论的中心位置,也将理性行为的人作为实践理性的中心,由此可见,在从笛卡尔到康德的发展过程中,一个从内部独立出来的主体,一个在内心中观照整个世界的主体,成为认识、理解和把握整个世界的基础。这是一个内在主体的观念,将一切外部世界的因素,包括外在于自我的人,都加以对象化和客体化,变成了主体认识和行为架构上的坐标,换言之,世界中的所有事物唯有被还原为主体认识和行为框架中的一个规范的度量,才能被主体所把握和认识。在这一点上,韩炳哲(Byung-ChulHan)对康德的批评是十分中肯的:“面对自然的力量,主体诉诸自己理性的内在性,因为内在性会让外在的一切显得渺小。康德对试图摆脱主体自淫内在性的外在永远具有免疫力,康德思想的定言令式是,把一切都引人主体的内部。”②
如何思考全球数字资本主义?
①[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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