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报》,1837年6月15日)、它也有内在效果、在仅仪持续儿天的旅程中(犯人始终不得下车),它起到-个教养规训机构的作用。当犯人下车时平静得令人吃惊:“从某种道德观点看,这种不超过72小时的运送,是一次可怕的酷刑。它对犯人的影响似乎会持续很长时间。”犯人们也支持这种看法:“在因车里,当你不能睡觉时,你只能思考,当我思考时,我开始对白已的所做所为感到悔恨,最后,你是知道的,我本来害怕改过自新,但现在我不怕了。"[8
全景敞视马车的历史极其短暂。但是它取代铁链因犯队的方式及理曰,浓缩地体现了刑事拘留(作为种精心的改造人的行为的技术)取代公开处决的80年历程。因室马车是一种改造机构。取代公开处决的不是一种集体禁闭,而是种精心组接的规训机制,至少在原则上如此。
从其现状和看得见的效果考虑,监狱立即被视为刑事司法的重大失败而遭到指责。很奇怪的足,监禁的历史并没有按照人们所设想的下述编年时序发展:先是确立一种拘留刑罚,然后是承认它的失败;然后逐渐产生-些改造方案,似乎最终形或了比较有条理的教养技术定义;然后是实施这种方案;最后是承认它的成功或失败。实际上,这些情况都重叠在一起,或者说是以完全不同的次序排列,止如教养技术的方案是伴随着惩罚性拘留的原则同时产生的,对于监狱及其各种措施的批评也早在同一时间(1820\~1845年)就出现了。这些批评体现在一些习惯性的说法中—这些说法延续至今,除了数字之外,几乎毫无变化。
监狱非没有降低犯罪率。虽然监狱扩大、增多或受到改造,但犯罪和罪犯的数量依然如故,共至还增多了:“在法国,人们统计大约有108000人是公然与社会为敌的。人们可使用的镇压手段有:断头台、铁项圈、二艘囚犯船、19个中央监狱、86个司法监狱、362个拘留所、2800个区级监狱以及各警察所的2238个囚室。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犯罪数字并没有下降,………惯犯的数量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博爱报》,184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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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