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Ladurie)、犯罪的普遍潮流从攻击人身转移到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攫取财物,从“群众性犯罪”转向“边际犯罪”(maginalcrinira-lity),犯罪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专业人员的禁地,看起来,似乎有—神逐渐下降的趋势——“人际关系的紧张状态在减弱,………对暴力冲动的控制在加强”,而Ⅱ似乎非法活动本身就放松了对人身的占有,转向其他口标、早在惩罚变得不那么严峻以前,犯罪就变得没有那么暴烈了、但是,这种变化不可能独立卡若干基本的历史进程。正如肖努(P.(han)指出的,第一种进程是经济压力的变化,生活水准的普遍提升,人口的膨胀,财富和私有财产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安全的需求”(Chaumu,1971,56)。其次、通观18世纪,人们会看到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变得更严峻了。在英国,19世纪初的223种死罪中,有156种是在前一百年内增添的(Buxtn,XXXIX).在法国,自17比纪起,关于流浪罪的立法修订在某些方面变得更严峻了、执法更严密了,对以往许多从宽处理的小过失都严加追究、“在18世纪,法律对于偷窃变得更加冷峻、沉重和严酷,因为偷窃发生得愈益频繁,所以此时的法律以资产阶级的阶级司法面孔来对待偷窃”[2]在法国,尤其在巴黎,遏止有组织的公开犯罪的治安机关迅速发展,从而使犯罪转向更分散的形式。除:这些防范措施外,还应提到的是,当时人们普遍相信犯罪有一种持续不变的危险的增长趋势今天的历史学家认为大型犯罪集团在减少,而当时的勒特罗涅(LeTrosn)则认为他们在法国乡村活动猖獗,就如一群群蝗虫:“这些饕餮的害出每天在槽蹋农大用以维生的粮食。他们是散布在大地表面的地地道道的敌军,他们就像是在一个占领国里那样胡作非为,名义上要求施舍,实际上强行摊派。”他们使贫苦农民承担比捐税更重的负担,富裕农比则要付出自己三分之一的收入(LeTrosne,1764,4)。多数观察家认为,犯罪在增长。这些观察家中当然有些人是主张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有些人则认为,在使州暴力方面受到较多限制的法律将会更加有效,更不必担心造成的后果(见Duaty,247)。观察家中还有高等法院的法官,他们抱怨身陷纷至沓来的审判之中:“民众的苫难和道德的败坏使犯罪数量和罪犯数量都增加了”(1768年8月2日,图尔涅尔[Tournelle〕法庭一名法官致国下的信,转引自Farge,66)。总之,法院的实际活动显示,犯罪在增长。“在旧制度的最后儿年已经能够预感到革命和帝国时代的来临了。在1782年一1789年的审判中,人们会感受到愈益紧张的气氛。在审判中,对待穷人更加严历,有一种尤视证据的默契,相互的不信任、仇恨和恐惧都在增加”(Chaunu,1966,108)。
第二部分·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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