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僚体制上做了劳动分工的条件下,在道德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约束力的接近的范围内,“他人”可以是一个同事,他之成功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有赖于行动者采纳他那部分工作;也可以是一个直接的上司,他的职业声望有赖于下属的合作;并且还可以是一个居于等级体系下方的人,期望他的任务能被清楚地界定,并切实可行。在与这样一种他人的交往中,会从接近中产生的道德责任所表现的形式就是对组织的忠诚——这是面对面互动网络的一种抽象表述。在对组织的忠诚中,没有将被道德驱力覆盖的接近的领域当中交往的道德特性完全抹杀,使得行动者的道德驱力可以被道德卑鄙的意图所利用。行动者会始终不渝地相信他们自身的团结;更确切地说,他们的行为确实符合这个惟一区域所坚持的道德标准,而其他的标准在此区域当中也仍然有效。布朗宁研究了隶属于德国外交部的臭名昭著的犹太人事务处中四名官员的经历。他发现有两人对他们的工作满意,而另外的两个却想调换别的工作。
这两人最后都成功地离开了犹太事务处,不过当他们在位时,却一丝不苟地尽他们的职责。他们不公开地反对工作,只是秘密而不为人知地谋求调离;让他们的履历清白是他们最高的所求。不管热情主动也好,不太情愿也罢,事实证明这四个人都很有效率地工作……他们维护着机器的运转,他们当中最具野心和最肆无忌惮的人又把它额外推进了一步。
七一种道德的社会学理论初探
布朗宁,《决定命运的几个月》,pp.66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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