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认为实际上为拯救大屠杀的受害者已竭尽了全力(至少并不是没有付出额外的、可能是惨痛的代价),也并不意味着道德谴责能够得以平息。它也并不说明一个道德之人的羞耻感是空穴来风(尽管在事实上,从自我保全的角度很容易证明这种羞耻感的非理性)。对这种羞耻感—战胜大屠杀的遗毒、战胜那种慢性的毒药所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而言,对那些“能够”与那些“不能够”帮助的人,还有那些“能够”与那些“不能够”被帮助的人所进行的最精细且放在历史当中也是最为精确的计算,是毫无意义的。
即使是研究“各项事实”的最为成熟的定量分析方法,也不会太有助于我们就道德责任问题达到一个客观的(也即普遍有效)的答案。犹太人是那么的消极与顺从,因此没有科学的方法可以判断他们那些异族的邻居是不是无法阻止犹太人被押送进集中营;也无从断定犹太人之所以很少能从看守中逃走,是因为他们无处可逃他们感觉到了环境的敌意或冷漠。同样,也没有科学的方法来判断,华沙犹太人区中富有的居民是不是能够为减轻大量因饥饿与体温过低而在大街上奄奄一息的穷人的痛苦多做些什么,或者来判断德国的犹太人是不是能够揭竿而起,抵抗对东部犹太人的驱逐,或者有法国公民权的犹太人是不是能够为阻止囚禁“非法国的”犹太人做些什么。不过,更糟糕的是,对客观可能性与成本的计算只能使问题的道德意义变得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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