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马西莫,我们之间初看起来浅薄的这一差别,渐渐地,就成为了一次分道扬镳。那是我们在理性和信仰、希望和仁慈上的分道扬镳。因为,如果存在之超脱(当它在美中揭示自身时)具有一种出乎意料的性质,这不是一个神秘,而是一个奇迹。规定不是空虚中一道闪电的火光,而是抽象的普遍劳动之累积的转变、实现。唯物主义把规定的概念作为存在之超脱引入了本体论。不只是什么性(quidditas),不只是例外性、独一性,甚至也不只是典型性(个体化的普遍性)。这样的超脱是从劳动中涌现的创造之事实。它是人类劳动的累积整体,它规定了价值——超脱。艺术就是这些价值之一:它最具建构性,既是最普遍的,也是最独一的,它是所有人,是行动的诸众,能够享受的价值。艺术并非天使的产物,而是肯定了——每一次重新发现了——众人皆为天使。
让我们更为确切地跟随这一非凡的生产模式。我们已经看到,劳动如何以一种全新的形式,授出世界——精神和自然——并重新生产一切,作为抽象的第二自然。这就是我们观察到的崭新的、可塑的、柔韧的现实。在这现实里,越来越复杂和广泛的持续积累,得到了规定。新的面相,新的形象新的世界,正在持续地建构自身。一个单子的世界—不是被发现而是被建构的—人造的却真实的世界。所以,艺术首先是这一过程的再现。但在这里,我们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更为本质的反驳。如果艺术被嵌入了生产模式,那么,相对于集体劳动的其他产物,其特殊性何在?或许,艺术类似于剩余价值?所以,它是一种剩余价值?如果情况并非如此那么,它在何处区分出自身?就艺术劳动是一种解放了的劳动而言,艺术能够和剩余价值区别开来,所以,价值也就是一种自由生产出来的存在之超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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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诸众:论艺术的九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