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这个应用图式,在人类学研究和历史研究中陷入了困境。部分地说,存在着混和形式和过渡形式的问题—只有几个例证,在其中,某个特定社会的经济结构与某种单一的生产方式相一致。不论是文化之间的扩散还是时间性的交错,都允许复杂结构的产生,复杂结构不得不被译解为若于生产方式的结合。但更重要的问题是由生产方式之发展-逻辑的顺序本身提出的。如果我没弄错,当前的讨论主要围绕着下面这些关节点:
1.我们究竞怎样以同一个原始公社生产方式为基础,来区分新石器社会和旧石器社会?这一点是完全不清楚的。“新石器革命”不仅标志着某种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且标志着某种新的生活方式。②由于这个理由,有些人已经提议把占用经济阶段从生产经济阶段中区分出来。新石器社会的人,不同于狩猎者和采集者,(后者只是直接利用索取到的自然财富),农耕和家畜饲养已经提出了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土壤和耕地,家畜),正是这种需求使所有权问题得以突出。其它差别则与社会组织的复杂性相联系(团伙、部落、宗族)。最后,有可能为下面这种推测提供基础,即标志着向新石器社会过渡的技术发明是依赖于具有连贯性的神话世界观的发展的。
2.有关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多方面的讨论,已经提出了一整套系统问题。该生产方式是否可以被理解为原始公社制度的最后阶段?拟或是阶级社会的第一种形式?如果后一种观点确乎显得有理——就像我们所相信的那样———那么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标志着某种普遍的发展阶段呢,还是与古代生产方式并行的、阶级社会发展的一种特殊途径?或者,它是否是古代生产方式和封建生产方式的某种混合形式?
第四章 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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