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交往与社会进化 · 第 6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90 · 第一章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书名
交往与社会进化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61
PDF 物理页
90(从 0 开始)
章节
第一章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UUID
35f93a8e-9b35-4e9b-8460-73b3e4067e0b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eca4587bacd47e2107324163ed86d43c8cc181637fd51330221cb3dbeee43dd5

奥斯丁提出了他的“不适当行为”(infclicities)学说,其基本着眼点乃是团体性约束的言语行为。由于这个缘故,那些“无效果”的例子(诸如错误祈祷、错误实施、错误申请等)被认作是所有可能的违规行为的典型。这样,言语行为的不可接受性就可以导源于基础行为规范的被侵越,如果在一个婚礼上,神父没能正确、或完全正确地宣读规定好了的婚仪致词,那么,这种错误就与下面这种错误处于同一水平:某位正在课堂讲课的大学教师,以命令方式向他的学生发话,而学生则(有权——让我们假定)回答说:“你确实可以要求我的赞同,但你不能命令我这样作。”总之,可接受性的条件并没有被满足。但是在这两个例子中,这些条件都被一个给定的规范性关联域所界定。而我们要寻求的乃是这样一种可接受性条件:它存在于非团体性约束行为自身中。

塞尔曾经分析过不同类型言语行为的习惯性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必须被满足,如果它们的以言行事力量是可领会的和可接受的话),在“预备规则”(preparatory rules)的标题下,他详细列举了对言语行为各种可能类型而言是被一般化了的或被限定了的关联域。下列条件(存在于其它条件之中)如没有得到满足,一个诺言乃是不可接受的:(1)H(听者)喜欢S(说者)去作A(某种特定的行为),更甚于S不去作A,且S也相信情形确是如此;(2)S将在规范的事件过程中去作A这一点,对S和H来讲并非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如果这两点习惯性前提条件没有被满足,那么许诺的行为就是无意义的。这就是说,言说者试图实现许诺的以言行事行为的努力,没有产生效果,并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失败。

第一章 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