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有趣的寓言总结了地中海俱乐部的全部意识形态,包括了好些玄奥的公设:
1.休闲,就是对自由的支配。
2.每个人,生来,在实体上就是自由的,并且是与他人平等的:只需把他重新置于“自然”状态中,他就能收复这种实体的自由、平等、博爱。因此希腊的岛屿和海底深处成了对法国革命理想的承继。
3.时间是一种先天的、先验的、先于其内涵的范畴。它就在那儿,它等待着您。假如它在劳动中被异化、被奴役,那么“人们就没有时间”。假如它摆脱了劳动或束缚,那么“人们就有时间”。它就像空气、水等一样是一种绝对的、不可让与的范畴,它在休闲中重新变成了大家的私有财产。
这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这一点令人隐约感觉到时间很可能只是某种文化、更确切地说是某种生产方式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时间必然和这一生产系统范围中一切被生产出来或可资利用的财富一样隶属于同一法则:私有或公共财产的法则,占有的法则,被拥有且可让与的、异化了的或自由的客体的法则,而这种客体和根据这一系统模式生产出来的一切物品一样从属于交换价值的物化抽象。
还有人会说,大部分物品无论如何都具有某种理论上可与其交换价值相脱离的使用价值。可是时间呢?它的可通过某种客观功能或特定实践来确定的使用价值在哪里呢?因为“自由”时间的深刻要求就在于:为时间恢复其使用价值,将其解放成空闲范畴,并用个体的自由将其填满。然而,在我们的体系中,时间只有作为物品、作为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用于“投资”的由年、时、日、周构成的计时资本才能得到“解放”。既然它的计时要受到总体性抽象即生产系统的抽象的支配,因此事实上它已经不再“自由”了。
因而休闲的深刻要求陷人了无法解决的、绝望的矛盾中。它对自由的强烈期盼证明了制约机制的强大力量,确实,这种力量无论在何处都没有在时间领域表现得如此全面。“每当我谈到时间,它已然不再存在”,阿波利奈尔说道。关于休闲人们可以说:“每当我们有”时间,它便已不再自由。”况且这种矛盾并非只是文字游戏,而确实很深刻。这便是消费的悲剧性悖论。对每一件被拥有、被消费的物品,就如同对自由时间的每一分钟一样,每个人都想将自己的欲望传送于其中,并相信自己已经这样做了—然而每一件被占有的物品、每一次完成了的满足,就像“可资利用的”每一分钟一样,欲望已然缺席,必然缺席。剩下的不过是欲望“被消费”后的残余。
第三章大众传媒、性与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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