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切分的、抽象的、被计时的时间就这样变得与交换价值系统同质:在那里它变得同无论什么物品都一样了。作为时间计算的物品,它能够而且应该与任何其他商品(尤其是金钱)进行交换。另外,时间/物品的概念具有可逆价值:一切都和时间一样是物品,因而一切被生产出来的物品均可被看做是凝固的时间——其中不仅包括它们商业价值计算中的劳动时间,而且包括休闲时间,因为技术物品为使用它们的人“节约”了时间,而且这些人为此付费。洗衣机,便是家庭主妇的自由时间,便是转化为可被出售和购买的物品的潜在自由时间(这个自由时间她也许会用来看电视以及电视上其他洗衣机的广告!)。
时间作为交换价值和生产力的这一规律并不关注休闲,以至于后者奇迹般地逃脱了一切制约着劳动时间的束缚。(生产)系统的规则都不考虑休假。它们持续地在任何地方—在路上、在海滩上、在俱乐部中再生产作为生产力的时间。表面上一分为二变成劳动时间和休闲时间——后者打开了自由的先验领域—这是一个神话。这种在消费社会中的极为对立的状况变得越来越基础、越来越形式化。这种将每年的时间划分为“阳光下的一年”和“社会性的一年”的巨大编排,把假日变成私人生活的开始而把初春当成集体生活的降临,这种巨大的潮涨潮落表面上看只是一种季节性节奏。这根本不是一种节奏(循环中自然时刻的承接),这是一种功能机制。是将同一个系统程序划分为劳动时间和休闲时间。我们将会看到由于这种客观的、逻辑的共通,制约着劳动时间的标准和约束也被传送到了自由时间及其内容之中。
第三章大众传媒、性与休闲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