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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 第 203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26 ·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书名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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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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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指出劳动不是一种本能,而是体现了对目的一手段之间的关系的理性领会。它的辩证法往往要发展至更普遍的形式。例如,工具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可多次使用的,并且不止被一个工人使用而是可被任何人使用。劳动本身也趋向于自我表现的形式,而非机械性的辛苦工作(toil)。它成为一种有待学习和传播的技术,新工艺被发明,自然获得理解并被征服。③

主客体辩证法在这里采取如下形式:客体,最初作为原材料,吸纳生产者的活动并以新的形式出现;主体,作为活跃原则,发现他的活动被纳入到客体中却在它作为反思意识的普遍力量这个提升的意义上从上述过程中产生。这种辩证法不可能在人们仅仅使用自然天赋本身的情况下进行。④卢卡奇总结道:“只有在人类将劳动置于欲望与欲望满足的关系中时,并且只有他突破自然人的本能直接性时,他才成为真正的人。”⑤

在此,黑格尔引入了他所钟情的主题:理性的狡计(cunningofreason)。生产者足够精明,以致他知道如何利用自然力,使其为己所用,“并只付出较少努力而控制整个过程”①。黑格尔认为,“但他违反自然所从事的这种狡计,并非未遭到报复”。因为“他征服自然越多,他使自身下降得越低”。对作为整体的社会而言劳动可以得到节省,但对个人而言劳动却增加了,他评论道,“既然它变得越来越机械化,那么它的价值就会越来越少,而一个人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劳动则会越来越多”②。

第9章 黑格尔的价值形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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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G. Lukács,The Young Hegel, 1975, p. 322.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406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受斯密混淆这两者的思想的影响。C.J. Arthur,“Marx andEngels:The GermanIdeology”, 1986.

③JS1,320和300=246和231。

④JS3,205和224=103和120。

⑤ G. Lukács,The Young Hegel, 1975, p.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