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劳动价值论建立在剥削的日常事务之上,并不意味着我主要是出于道德或政治的关怀,从而提倡一种与科学理论无关的正义或公平的外在应用性标准。如果阶级斗争在本体论上构成资本主义的话,那么劳动价值论就既是解释性的也是批判性的。在资本将劳动占为己有的这种斗争中,价值衡量着资本成功与否。每一份资本近乎(asa firstapproximation)都能相应地获得报酬。一种在资本之间的不同关系紧接着就发生了,因而有必要用范畴的进一步发展来概念化这一过程。但是,基本关系是资本与其他那些不得不被资本所征服的因素之间的关系。资本正是通过其对劳动的这种关系,才将自身构成为自我增殖的价值,因此它对于资本之间诸关系的任何分析来说都是逻辑上先在的。
结论
我已经表明,马克思《资本论》第1章中的概念,如价值、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第1章时还都是被抽象地假定着的。随着观点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总体在更加复杂和具体的术语中得到理解,这些原初“标识”需要被重新思考。新规定日益明朗,它必然被整合进相关概念中。
我主张,“抽象劳动”必须被看作内在于资本关系的范畴,尽管它以概念的方式与其作为等同性这种等同性被假定在它的产品的价值等价物中的直接外表联系在一起。抽象劳动产品中的这种等同性源自它在资本关系中的地位,在资本关系中,双方均通过相互对抗的“抽象总体”(马克思语)而形成。在价值生产形式下,劳动只能算作自身的抽象即时间的体现,劳动因之而被使用。
以工人与生产活动条件相分离为根据,其结果是工人依附于资本并且他们的生产力被出于自身目的而剥削它们的资本所剥夺。但是我们已经从剥削本质上富有争议的性质出发,得出了如下新理解:劳动价值论作为否定性的辩证法。总之,资本是生产的主体,它首先生产自身,而劳动则被消极地假定为资本的否定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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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