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在生产中(而非在市场上)的平均产出就是简单商品生产(参见第二章第二节),这源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组织性、整体性和机械性特征:
一个工人是给另一个工人,或一组工人是给另一组工人提供原料。一个工人的劳动成果,成了另一个工人劳动的起点。因此在这里,一个工人是直接给另一个工人提供工作……各种劳动因而各个工人之间的这种直接的互相依赖,迫使每个工人在自己的职能上只使用必要的时间,因此在这里形成了和独立手工业中,甚至和简单协作中完全不同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秩序性,特别是劳动强度。在一种商品上只应耗费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表现为竞争的外部强制,因为肤浅地说,每一个生产者都必须按商品的市场价格出售商品。而在工场手工业中,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①
马克思的价值: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参见 Capital 1(pp. 439-441)。还可以参见pp. 442,453,953-954,Aumeer-uddy, Lautier and Tortajada (1978, p. 54), Elson (1979b, pp. 137 - 138) 和Thompson(1967)。Lebowitz(1992,pp. 67,69,还可以参见p. 78) 的论述是正确的:集体劳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资本获益颇丰,“生产中劳动的任何简单协作和联合产生了劳动的社会生产率,它超过单个的、独立的生产率的总和……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劳动的生产性力量(包括合作中的集体统一,联合起来的分工劳动,对自然和科学力量的使用)显现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即中介。资本能保证的是社会联合劳动的生产力,它表现为内在于资本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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