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辩证法”的建构有两个原则。第一,黑格尔和马克思都使用了一个类似的方法,故当他们的方法缺少相似性的时候,应当沿着黑格尔的路径重构马克思的著作。②第二,《资本论》被建构成了一个有机范畴系统,理当如此。在这个系统中,详细的阐述从这样一个初始范畴开始,即
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该理论的其他范畴都可以从它推导而来……它必须是内在于那种理论的最抽象最简单的决定因素。③
随着分析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初始系统中矛盾和缺陷的发展客观上“呼吁”其他概念和范畴进入该系统。每个概念和范畴都应该源于这个程序,与查探结构相关的外部假设、假设中每个概念的作用以及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最终必定找得到根据。④换言之,如何陈述纯粹是出于逻辑标准,陈述的体系结构取决于范
马克思的价值: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参见 Lenin(1972,p. 180)。面对这令人畏惧的任务,Murray(1988,p. 57)补充说:“彻底的理解《资本论》要求研究黑格尔哲学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以及马克思对思辨思维的整个循环的批判。”理解《资本论》所必需的这一层层叠加的哲学前提令人遗憾,它们在读者和马克思的文本之间竖立起层层障碍(参见 Mattick Jr. 1993,p. 116)。
②“正是从黑格尔学到的这些东西,使得《资本论》如此伟大”(Murray1993,p.37);“《资本论》中也能找到与其思想体系实际上不相容的因素,这主要是由于这个事实——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决裂并不彻底。无法对整个《资本论》进行系统的辩证式阅读。然而我相信,这种阅读确实抓住了这部著作的脉络”(T. Smith1993b,p. 25)。
③ 参见T. Smith(1990,pp. 45-46)。还可以参见Reuten and Williams(1989,pp. 19-20);对于另一种黑格尔式的看法,请参见 Banaji(1979)。
④ 参见 Arthur (2000a, p. 106), Reuten(1993, pp. 92 - 93), Reuten and Williams (1989, pp. 4, 21-22)以及 T. Smith (1990,p. x;1993a,p. 115;1993b,p.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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