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价值形式理论
价值形式理论(value form theories,VFT) 主要是在 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它的部分功能在于回应和反对这种观点传统马克思主义是不充分的,斯拉法主义则过犹不及。①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的西方世界,苏联经济学家鲁宾(IsaakIllich Ru-bin,1896-1937)的著作被重新发现,推动了价值形式理论的发展。随后,学者们利用鲁宾的著作批判性地分析了价值形式理论。接下来应该对当代使用价值形式理论的一种方式(即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新解释”)加以审查。
一 鲁宾传统
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这种理解受到苏联经济学家鲁宾的启发,也受到来自(但不限于)阿尔都塞(LouisAlthusser)、巴克豪斯(Hans - Georg Backhaus) 和布朗霍夫(Suzanne de Brunhoff) 的独立贡献的启发。②这种方式通常从劳动的社会分工开始。它主张资本主义劳动分工的本质特征在于商品关系,即“单独的”或独立
马克思的价值: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以下学者提供了价值形式的不同版本:Backhaus(1974),de Brunhoff(1973a,1976, 1978c), Eldred(1984), Eldred and Hanlon (1981), Lipietz (1985a),Reuten (1993), Reuten and Williams (1989) 和 de Vroey (1981, 1982,1985)。更清晰的表达,参见N.Taylor(2000)。相关的批判,参见Elson(1979b),Gleicher (1985), Likitkijsomboon (1995), Moseley (1997a), Saad - Filho (1997a)和 Weeks(1990)。
② Althusser (1969, 1970), Backhaus (1974), de Brunhoff (1973b, 1978b,1978c),Rubin(1975,1978);还可以参见 Gerstein(1986),Himmelweit andMohun(1978) 和Pilling(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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