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我思
“内在性:一种生命……”被认为既不是组装的又是不可分解的障碍,因此它就像是一张浓缩了的德勒兹晚期思想的图表。乍一看,它已经表达了德勒兹的内在性的根本特性,即它“不指一个客体”,也“不属于一个主体”换言之,它只内在于自身,只不过是在运动中的自身。德勒兹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在文章开篇以“先验场域”之名提出了内在性。这里先验的与超验的对立,因为它并非暗示着一种意识,而只被界定为“逃离一切超验性、主体的和客体的超验性的”东西。[10]先验场域这个概念是德勒兹在《感觉的逻辑》中提出的,还提到了萨特于1937年发表的文章《自我的超越性》(La transcendence de l'ego)。在这篇(德勒兹认为是“决定性的”)文章中,德勒兹说萨特提出了“一种非人格的先验领域,不具有主体身份所具有的综合性个人意识的形式。”[11]这里,德勒兹利用这一概念—萨特并未成功地将其完全从意识平面上解放出来——到达一种前个体的、绝对非人格的、超越(或先于)任何意识观念的地带。如果不看到它们向超越现代哲学之意识传统迈出了无法挽回的一步的话,就不可能理解德勒兹提出的先验场域或与其严格对应的概念:单一性。据德勒兹所说,不仅不可能像康德那样理解先验哲学具有“一个我的人称形式”;也不可能(这里德勒兹的论辩目标是胡塞尔的现象学)“为它保留意识的形式,即使我们靠纯粹的意向性和持存——这些仍然是个体化中心的前提—来界定这种非人格意识的话。一切把先验确定为意识的做法所犯的错误就在于它们假定先验是为之提供基础的东西的形象,或与其相似”[12]。从笛卡儿到胡塞尔,我思使先验成为一个意识领域。但如果它就这样在康德那里表现为一种没有任何经验的纯意识,那么,对比之下,在德勒兹那里,先验就坚决地与任何有关意识的观念分离开来,表现为一种既无意识又无主体的经验:用德勒兹那着实悖谬的惯用法来说,就是一种先验经验主义。 思奸鲜卧
绝对的内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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