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是生殖器……有些傻瓜认为他们是存在者,天生的存在者。我是这样的人,为了存在,必须鞭挞他的天赋。他天生必然是一个存在者,始终在鞭挞这种非存在的内核,噢!可恶的不可能性!……在语法的下面是思想,一种比较难以攻克的丑行,一个极其暴躁的少女,如果当作天生如此的话就更难对付了。因为思想是并非始终存在的主妇。[13]这不是拿借来的另一个形象,如精神分裂症的形象,与思想的教条形象相对立的问题,而是要记住精神分裂症不仅是一个人类事实,而目对思想也是一种可能一而且如此揭示出来的一种可能性也只能通过废除那个形象来实现。值得注意的是,那个教条形象从一开始就把错误看作思想的一种可能的错误的冒险,并把一切都归结为错误的形式。这事实上是我们应该考虑的第五条预设:把错误作为思想的唯一的“反面”。毫无疑问,这个预设属于其他预设,因为其他预设也属于它,对一个事先假定思想者的善意和思想的善的本性的普遍天赋的思想来说,除了误解一也就是把假的当真的之外(根据性质是假的,根据意愿是真的),还能有别的什么降临到它头上吗?错误本身难道不也验证共识的形式吗?因为一个能力不可能被误解,而两个能力才能被误解,至少从合作的观点看,当一个能力的客体被当成另一个能力的另一个客体时才会出现误解。如果不是虚假的识别,那错误又能是什么呢?如果不是从再现因素的错误分配,从对对立、类比、相似性和同一性的错误评价,错误又从何而来呢?错误不过是合理的正统思想的反面,仍然代表着它所疏远的东西进行验证一也就是代表一种诚实,代表被误解的人的善的本性和善意。因此,错误对“真”抱有敬意,以至干在缺乏自己的形式的情况下,把真的形式给予了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泰阿泰德篇》中,在显然非常不同于《理想国》的灵感的影响下,柏拉图同时既提出了识别或共识的正面模式,又提出了错误的反面模式。思想不仅仅适合某一“正统”思想的理想,共识不仅仅在对立、相似性、类比和同一性中找到了客体,错误本身就意味着与感觉相关的共识的超验性,与所有能力相关的灵魂的超验性,它决定着与相同性的形式相关的各种能力的合作(三段论)。如果我不能混淆我看到或构想的两个事物,我总能把我看到的东西与我构想的或记忆的东西混淆起来—比如,我把感觉的当下客体放在我记忆中的另一个客体的记忆痕迹里一正如当泰阿泰德路过时对他说“上午好,狄奥德鲁斯”一样。因此,遭受所有这些痛苦的错误仍然验证了自然思想的超验性。就仿佛错误是善意在共识的形式内部的一次失败,而共识则丝毫无损。它因此证实了以前对教条形象的各种预设,就如同它是从这些预设中派生出来的一样,用归谬法来证明它们。
德勒兹机器 生产 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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