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记号并不仅存在于语言之中,现实生活中还有大量非语言的记号,譬如图画和象征性的事物。斯特罗克就曾经举过一个生动的例子阐述这种关系:
如果花儿还只是在静悄悄地开着,我们就无法把它当成一种记号,因为并没有什么东西已经呈现出来并将它变成一种记号。但如果对于文化来说,花儿可以并且常常被用作一种记号:比如把它扎成花环,作丧事之用等。在这种情况下,花环就是一种能指,用我们的话来说,它的所指就是“慰藉”。①
如果我们向自己心爱的女孩子送玫瑰,那这花朵也是能指,它的所指就是爱。这是容易理解的比喻。
同时,在索绪尔那里,所指与能指的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任意性。多斯认为,索绪尔这个观点来源于柏拉图《克勒泰勒斯篇》中赫莫杰尼斯与克勒泰勒斯的对话。在那场讨论中,前者明确提出,词语是任意指派给各种事物的。②索绪尔举例说,在法语中,“姐妹”的观念与用来做它的能指的s-ö-r(soeur)这串声音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它完全可以用其他词语来表示。再比如,中文中的“苹果”,在法语中是“pom-me”,英语里则是“apple”,德语中又成了“apfel”。这些词与它们所指认的对象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完全是任意性的约定俗成而已。在这里,索绪尔还专门批评象征符号说,即记号(sign)不等于符号(symbole),特别是将能指与象征联结起来的认识,在他看来,象征恰恰不是任意的,不是空洞的意符,而正好是有内在关联的指称。①索绪尔对象征的这种理解,显然不同于后来的拉康。在这个问题上,索绪尔还有一个重要的思想,即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并非凝固不变,而是变化不居的。
第四章 索绪尔与语言学结构主义
① 斯特罗克:《结构主义以来》,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②多斯:《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上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59~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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