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人工智能政治哲学 · 第 19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5 · 第二章 自由:人工智能操纵与机器人奴役

书名
人工智能政治哲学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19
PDF 物理页
35(从 0 开始)
章节
第二章 自由:人工智能操纵与机器人奴役
UUID
56fa816e-042b-40dd-9a08-6bc236c079d8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c54b9f7d4dc8f71d6a54aa90d2d929fd8d5653dc974c7ff7638ce8dd3d2bf92f

任何人利用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技术来限制人们的消极自由,都必须证明为什么有必要侵犯如此基本的自由。正如密尔(Mil1963)在19世纪中叶提出的观点,在涉及强制时,举证责任应该由那些主张限制或禁止的人来承担,而不是那些捍卫其消极自由的人。在侵犯隐私、执法或家长式限制行动的情况下,限制者有责任证明存在相当大的伤害风险(密尔),或者存在比自由更重要的其他原则(如公正)——无论是在一般情况下还是特定情况下。而当技术出错(如导论中提到的错误匹配的案例)或技术本身造成伤害时,证明这种使用和干预的合理性就变得更加困难了。例如,人脸识别可能导致不合理的逮捕和监禁,或者机器人在限制他人时可能会造成伤害。此外,除了功利主义和更普遍的结果主义框架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义务论的角度强调自由权,例如国家和国际宣言中规定的自由权。

然而,考虑到这些技术产生(非预期的)有害影响的案例,显然除了自由之外还存在着更多的危险。自由与其他政治原则和价值之间存在着紧张与权衡。消极自由非常重要,但可能其他政治和道德原则也非常重要,而且他们(应该)在特定案例中发挥作用。我们并不总是清楚哪项原则应当优先。例如,为了防止某种特定的伤害(如从窗户坠落)而限制一个小孩的消极自由是合理的,这一点可能非常清楚,但对于一个患有痴呆症的老年人或者被认为是“非法”居住在某个国家的人来说,这种对自由的限制是否合理就不那么清楚了。为了保护其他人的消极自由和其他政治权利而限制一个人的消极自由(例如通过监禁的方式)是否合理呢?

第二章 自由:人工智能操纵与机器人奴役

019